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防工业的演进历程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防工业的演进,可以根据国防科工委从隶属于中央军委到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再到缩编为国防科工局的变迁为脉络分为三个主要阶段,从改革历程来看,始终围绕着体制上政企分开,精简机构,引入市场,鼓励竞争,军工企业转轨改制,吸引非公经济参与军工等而演进,逐渐去除了改革之前的沉疴积弊。

关键词:国防工业;国防科工委;国防科工局;演进历程

我国国防工业的建立与发展,脱胎于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开放前,国防工业自成体系,自我封闭,自我发展,行业分割,仍存在诸多弊端,形成了国防工业摊子大、力量散、效益差的严重局面。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国家宏观形势的变化,针对沉疴积弊,我国国防工业也不断进行调整和改革。回顾30多年的改革历程,我国国防工业的演进可以根据国防科工委从建立之初隶属中央军委到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再到缩小为工业与信息化部(工信部)之下的国防科技工业局(国防科工局)的体制转变,大致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 国防科工委建立及隶属中央军委阶段

1.1 打破军民分离,开始实行公司制(1979年——1997年)

在这一阶段,我国国防工业的改革演进以“保军转民”、“军民结合”为主要目标,进行了适应性调整,打破了军民分离,提高了与国民经济的兼容程度;建立了隶属于中央军委的国防科工委,对国防军工科研生产及所属各行业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先后建立五大军工行业总公司,开始实行企业化转制。

国防科工委的建立。1982年5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将分工管理国防工业的三大机构——国防科委、国防工办、军委科装委合并,组建国防科工委,隶属中央军委建制,受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这一决定,改变了过去由不同军事部门对军工科研生产分工负责的情况,实现了科研生产集中统一管理。与此同时,国防科工委既是中央军委领导全军国防科学技术工作的领导机关,也是国务院系统管理所属国防工业部的国防科研和国防工业的领导机关。这也意味着,国防科工委对国防工业的供给方和需求方进行合一管理。同年5月,第二、三、四、五、七机械工业部分别更名为核、航空、电子、兵器、航天工业部,同时撤销第六机械部成立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是六大军工行业最先建立的行业总公司,其成立标志着国防工业的管理开始由按产品经济管理向商品经济管理转变。

打破军民分离。1983年3月,电子、船舶工业有关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业务统一归口到国防科工委,同时受国家经委的双重领导。1986年7月,国务院、中央军委调整了国防工业管理体制,将核、航空、航天、兵器工业部由过去的受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改为国务院直接领导,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这从机构上打破了国防工业与国民经济互不联系的状况,为国防工业发展民品纳入国家统筹规划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创造了有利条件,缓解了国防工业在上层管理体制上长期存在的军民分离问题。至此,六大军工部门全部归口由国防科工委管理。1986年12月,为统一规划全国的机械工业,撤销了机械、兵器工业部,成立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除归口管理民品外,还包括电子及船舶。其中,电子及船舶工业原由国防科工委管理。将电子及船舶工业归口至机械工业委员会,纳入全国机械工业通盘考虑,打破了以往军民分离的局面,贯彻了“保军转民”、“军民结合”的思路。

五大军工行业总公司建立。1988年4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撤销核工业部,成立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并由能源部归口管理。这促进了国防工业与民用工业之间的横向联合和技术合作,使得国防工业和科研单位的体制、性质也开始发生变化,从原来单一军品型的企业和科研单位转变到军民结合型的企业和科研实体,武器装备研制与生产从国家行政管理为主转变为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防工业被纳入国民经济大系统。同年4月,撤销航空、航天工业部,成立航空航天工业部,撤销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和电子工业部,成立机械电子工业部。5月,国务院总理办公室决定,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由机械电子工业部归口管理。8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原兵器工业部撤销),由机械电子工业部归口管理。1990年1月起,该公司对内称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1993年6月,国务院决定撤销航空航天工业部,组建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和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撤销机械电子工业部,分别组建机械工业部和电子工业部。至此,原六个独立的军工部门,除电子功业外,其余五个都被改组为直属国务院、由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的军民结合的专业总公司,先后分别为: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初步实现由政府行政部门向经济实体的战略转变。

2 国防科工委转变为国务院组成部门阶段

2.1 政企分开,供需分离,深化改制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1998年——2007年)

在这一阶段,我国国防工业的演进以政企分开,供需分离,进一步深化企业改制为主,军工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成立了新的国防科工委和总装备部,五大军工行业总公司一分为二改组成立了十大军工集团公司,逐步优化结构和改善布局。

供需分离,新国防科工委与总装备部成立。1997年,按照十五大做出的“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防工业运行机制逐步更新武器装备”的战略部署,以1998年开始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为序幕,掀起了国防工业历史上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1998年3月,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1982年成立的国防科工委,按照“军政分开”、“供需分离”的原则,组建新的国防科工委与总装备部。其中供给方面,按照方案组建新国防科工委,将原来军委建制的国防科工委管理国防工业的职能、国家计委国防司的职能以及各军工总公司承担的政府职能统一起来,成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之一,并且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归其管理。新国防科工委的主要职能为,负责制定军工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法规,实施行业管理,配合总装备部,负责科研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负责按照订货合同组织生产,监督订货合同的执行,保障军事装备生产供应。而需求方面,则以原国防科工委和总参谋装备部为主体改组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隶属中央军委领导,其职能为负责制定武器装备发展战略和科研规划,并根据武器装备建设需要组织订货。总装备部业务归口的装备使用部门与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的军工科研生产单位,是装备订货和组织生产的关系,是需求和供应的关系。需求和供给管理分开,新国防科工委归国务院领导是一个非常大的变化,标志着我国国防工业发展开始进一步从国家防务轨道转向经济建设和工业发展轨道。

引入竞争,十一大军工集团公司成立。五大军工行业总公司的建立仅仅是科研生产单位企业化专制的开始,它们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企业,而是一种行政性军工公司总公司,承担着各自行业的政府管理职能,呈现出一种“半行政、半市场化”的体制特征,“政企不分”的问题没有得到完全根除。通过对军工总公司的改组,将军工总公司承担的有关政府职能剥离统归到隶属国务院的新国防科工委,从体制上进一步解决了“政企不分”问题,改组后国防科工委不再直接管理企业,各军工总公司也不再承担政府职能。为引入内部竞争机制,1999年7月,根据国务院的批复,将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业等五大军工行业总公司,分别“一分为二”,改组为十大军工集团公司。2002年3月,又将信息产业部所属军工研究院(所)改组成立电子军工集团公司,军品管理归口国防科工委。至此,六大军工行业所属十一家军工集团公司成立。在市场竞争机制的改革推动下,国防工业企业集团下属企业彻底地从权、能、事、责、利等方面将军品采办方与军品研制和生产方分开,真正培养出军品采办市场相互独立的交易主体,实现了军政分开、供需分开、政企分开。

3 国防科工委缩编为工信部所属国防科工局阶段

3.1 深化军民融合,融入国家大工业,参与全球化竞争(2008年——至今)

在这一阶段,我国国防工业进一步融入了国家的工业和科技体系,深化了军民融合,同时也积极参与全球化竞争,国防科工委缩编为工信部所属国防科工局,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第二集团公司重组整合成立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总公司,进入了一个大融合、大发展的时代。

原国防科工委缩编为现国防科工局。随着国家的大部制改革的推行,国防工业也进行了相应调整。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按照国务院批复,新组建工信部,将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司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职责合并划入工信部;同时新组建国家国防科工局,原国防科工委组织协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重大事项、保障军工核心能力建设等职责以及原信息产业部军工电子管理职责划归国家国防科工局。国防科工局由工信部管理,原国防科工委撤销。其中,工信部部承担国务院中央军委专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委托国家国防科工局承办有关事项。国防科工局则对国防工业实施管理职能,其管理对象也将从主要面向国防工业,转变为面向全社会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所有企事业单位。至此,从管理体制上解决了人为把国防工业从大工业分离出去的弊端,显然有助于打破军民界限,进一步促进军工企业改制和军民融合。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总公司建立。随着中国飞机市场需求的急剧扩大,以及大飞机战略的实施,2008年5月,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同年11月,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重组整合成立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总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的成立,是10年来我国军工企业集团最大的资产整合行动,改变了过去封闭保守的思维,树立开放合作的观念,融入世界航空产业链,融入区域发展经济圈,以全新的思维参与全球市场竞争,从体制上改变我国航空工业资源分散的困境,标志着我国国防工业顺应全球潮流,进入了一个大融合、大发展的时代。

军工企业上市,资产证券化。201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提出除关系国家战略安全的少数企业外,都要通过资产重组、上市、互相参股、兼并收购等多种途径推进股份制改造,对于军工企业类资产可以直接进行资产证券化改革,对于军工研究所资产要先进行转企改制,再进行资产证券化改革。随后,各大军工集团的企业资产基本上完成了股份制改革并注入到上市公司。至今(2015年),据《财经国家周刊》统计,十大军工集团陆续上市的企业达到87家。

总得来说,自1978年以来,我国国防工业的演进以国防科工委到国防科工局变换脉络可以归为经历了三次大的调整和改革,从改革历程来看,始终围绕着体制上政企分开,精简机构;军工领域内引入市场,鼓励竞争;军工企业转轨改制,鼓励部分有实力的企业上市融资,吸引非公经济参与军工等而演进,走过了以“军转民”为主要的适应性调整,走上了以改制、重组、上市为重点的深化改革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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