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六个严禁”规范中职招生

教育部“六个严禁”规范中职招生

教育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 2014年中职招生工作要坚持“六个严禁”: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或其他机构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封锁中职学校招生信息;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委托任何非法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严禁普通高中挂靠中职学籍进行招生。

山西:阳泉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山西省阳泉市教育局近期出台了“五项规定”,从班容量、学生流动、编班等五方面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进一步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五项规定”,即:严格控制班容量,小学每班控制在45人左右,最多不超过50人;初中每班控制在50人左右,最多不超过55人;高一新生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三年内不超过55人。今年小学报名条件明确规定为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符合条件的将严格按照要求禁止报名上学。

黑龙江:农村中小学除伙食费不得收任何费用

近日,黑龙江教育厅和物价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行为,严禁学校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名义向学生乱收费。《通知》要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向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湖北:将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价

10月12日,湖北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研讨会在武汉举行,标志着湖北省中小学教育质量,按教育部总体部署,邀请“第三方”评价正式起航。据了解,湖北省的第三方评价将采用中国教育学会研发的ACTS学业评价技术,评价内容一改过去的“唯分数论”,包括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几个方面,力争对每个学生进行科学、全面、个性化的评价。经中国教育学会同意,授权湖北省长江教育研究院,选择湖北省部分地区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价实验。

湖南:要求教师不以分数论学生

10月10日,湖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就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意见》,坚决反对教师体罚、讥讽、歧视、侮辱学生;要求全体教师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衡量学生的唯一依据。

宁夏:今秋起扩大学前一年资助制度试点工作范围

日前,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今年秋季学期起,宁夏决定扩大学前一年资助制度试点工作范围,由原来的山区10市、县(区)扩大到全区所有市、县(区)。此次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学前一年在园满5周岁的孤儿、残疾儿童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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