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离校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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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离校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 20_____届毕业生离校工作,让全体毕业生有序离校、安全文明离校、温心温情离校,经学校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事项及日程安排表

 完成时间工作任务责任部门责任人

 5 月 28 日前

  教材费清查

 教务处

 5 月 16 日-25 日

 学期考查和考试并完成成绩登录(含实习、毕业论文成绩)

 教务处、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5 月 22 日-6 月 22 日

 毕业生就业创业常见问题解答

  招就处

 5 月 28—6 月 8 日

 寝室财产清查

  学工部、物业管理公司、后勤处、计财处

 6 月 10 日前文明离校教育

  学工部、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6 月 10 日前 毕业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和诚信答题内容列出

 学生资助中心、各学院

 6 月 11 日

 领取离校清单(以学院为单位)教务处

 6 月 11 日爱心接力-捐书至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学工部、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毕业生为母校发展建言献策留言团委、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6 月 11 日前

 离校工作相关通知并挂网学工部

 校园氛围营造,制作欢送横幅、欢送标语、毕业生毕业季网站制作宣传部、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6 月 12 日前

 完成 2018 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

 教务处、各学院、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6 月 12-6 月 13 日

 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保卫处

 党组织关系办理组织部

 团组织关系办理团委

 贷款情况审查、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政策宣传学生资助中心

 凭住宿卡办理退宿手续,以寝室为单位学工部

 离校费用清查(教材费以班级为单位到我处进行补、退费手续,住宿费及学费自行办理。)如有欠费情况需补清欠费才能办理离校手续。计财处曹克坚

 6 月 20 日前 19 毕业生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健康咨询中心 6 月 19 日(如遇下雨改为 6 月 20 日)毕业留影学工部、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6 月 21 日上午漫步校园别母校、毕业典礼暨学士学位授予仪式 学工部、教务处、各相关部门、各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6 月 21 日晚会毕业晚会

 团委、艺术学院、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6 月 1 日-6 月 21 日

 图书清还 图书馆

 6 月 11 日-6 月 21 日

 一卡通注销(必须进行图书清还后方可办理注销)教育信息网络中心(一卡通服务中心)

 6 月 21 日

 领取报到证

 招就处

 6 月 21 日下午

 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教务处

 6 月 22 日

 为精准扶贫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免费邮寄行李

 学工部、资助中心 6 月 22、23 日

  学生离校学工部、保卫处、后勤处、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6 月 30 日

 完成西部计划工作及参与计划的毕业生户口迁移团委、保卫处、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学生档案交接招就处、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7 月 15 日

 毕业生档案分类保存、转寄

 招就处

 12 月 25 日前

 毕业生信息收集

 招就处、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二、离校手续办理日程表

 为有序办理离校手续,提升服务效率,减少学生排队时间,各学院相对统一时间以班级为单位办理,时间安排如下:

 事项时间党、团组织关系办理(组织部、团委)图书清还(图书馆)贷款审查(资助中心)

 教材费用审查(教材科)一卡通注销

 (一卡通服务中心)离校费用清查(计财处)住宿情况审查(宿管科)办理户籍迁移(保卫处)

 6 月 12 日上午文学院、历社学院、数计学院物电学院、体育学院、教科学院 寝室为单位办理 分散办理

 6 月 12 日下午物电学院、体育学院、教科学院文学院、历社学院数计学院 寝室为单位 办理分散办理

 6 月 13 日上午化生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政学院艺术学院、地旅学院

 寝室为单位办理分散办理

 6 月 13 日下午艺术学院、地旅学院化生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政学院

 寝室为单位办理分散办理

 注:如有特殊情况,请相关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

 三、要求

 1.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广泛宣传,精心部署,切实将每项离校工作、活动都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质量,为毕业生营造一个积极、温馨、文明的离校氛围,做到服务热情、周到、便捷、高效。

 2.各学院要成立离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安排部署学生离校工作,注重对毕业生的文明离校教育,可根据各学院情况开展各种形式文明离校教育活动,确保毕业生离校期间学校和学生的安全和稳定,并且组织毕业生尽量按学校离校工作安排办好手续。

 3.根据省内教师资格证审核工作的统一安排,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审核发放到我校的工作安排会晚于毕业生离校时间,各学院务必做好教师资格证的发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与教务处联系并领取教师资格证,负责发放到学生手中。

 4.各牵头部门、各学院在离校工作进行完后要总结疏理成功做法,查找存在的不足。请各学院将文明离校教育工作总结(含图片)纸质版和电子版于 7 月10 日前按学校要求报送到学工部学生管理科邹万梅处,由学工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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